通知指出,在夏季高温天气和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强度高,热辐射强度大,有机溶剂容易挥发,职业病危害因素活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暑降温规定,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 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37℃以上、 40℃ 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35℃ 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通知强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通风,完善通风排毒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蓄积引发中毒事件。(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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