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小组的重点职责是协调、解决、监督公司与贫困户扶贫合作,坚持依法经营,诚信合作,确保贫困户和公司利益。监事小组成员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分别明确了监事组组长、公司代表、村支部书记、贫困户代表的职责。监事组长,要对“3+3”脱贫合作模式整体工作负责,确保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脱贫;公司要按照合作协议履行企业责任,信守协议承诺,为贫困户提供优质贴心服务;村支书要关心关注贫困户发展产业及脱贫情况,对贫困户能否顺利脱贫负直接责任;贫困户代表要代表广大贫困户家庭,坚持正义,主持公道,维护正当权益,积极参加“3+3”合作帮扶工作。
自监事组成立以来,全体监事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定期走访贫困户家庭生产情况,收集和发现问题,定期召开监事组会议,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新问题,自觉维护“3+3”合作模式,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合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贫困户的持续有效脱贫。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