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喻文勇)6月2日深夜,两辆货车在河南安阳市南林高速公路发生擦碰事故,其中一辆货车拉载的甜瓜散落路面,现场民警热心帮助当事人将甜瓜搬到车上,快速撤离,恢复交通。这是一起由双方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民警对双方当事人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罚。一起交通事故,一个爱民故事,让群众既感受到了人民警察爱民助民的情怀,又体会到了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的威严。

当日22时20分,安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指令: 南林高速K84公里发生交通事故,货物散落路面,影响正常通行。接到指令后,二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快速设置警戒区域,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民警发现事故现场位于南林高速北半幅K84公里十100米处,一辆陕C牌照的轻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左侧厢板被撞掉在前方约10米处,车上拉载的用纸厢包装的甜瓜破损后散落在路面上,占用了大半个行车道;另一辆豫J牌照的重型货车停在轻型货车前面应急车道内,后方留有30米左右的刹车印迹,右侧车厢和后轮有碰撞痕迹。

经了解,夜间22时许,陕C牌照轻型货车驾驶员李某从山东拉了一车甜瓜去陕西贩卖,行驶到上述事故发生路段时突然爆胎,就停在应急车道内更换轮胎,刚刚换好,准备继续行驶,这时王某驾驶豫J牌照重型货车撞到拉瓜车的左侧车厢上,造成两车和货物受损,幸亏李某和同伴已换完轮胎进了驾驶室,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事故民警对现场堪查了解取证完成后,当即组织现场所有人员帮助李某将散落路面的甜瓜收拢到一起,装到王某驾驶的重型货车上,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李某的损失。
6月3日,事故民警根据现场堪查结果,向双方下达了事故认定书,确认李某驾驶陕C牌照轻型货车发生爆胎故障未报警求助,没有摆放警示标志,王某驾驶豫J牌照重型货车未尽到观察义务发现前方车辆,未及时有效采取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依法认定双方各负同等责任。同时依法对双方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
双方当事人这样称赞民警: 河南安阳高速交警既关爱群众,又严格执法,真是帮的暖心让我们感激,罚的心服让我们敬佩!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