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王豪)6月3日早上6时40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王昱霖、辅警张义在兰南高速巡逻至158KM处时,发现一辆载满货物的轻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没有开启双闪灯,车辆后方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大队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

民警来到驾驶室旁发现,车内一男一女正在呼呼大睡,民警立即拍打车门将其叫醒。经了解,车上人员是一对夫妇,驾驶员姓孙,两人一起拉货从山东送到广西,早上行驶至该路段时,孙某突然感到很疲惫,便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内休息。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其“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给予孙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在应急车道内停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应急车道内停车的,需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标志”,车内人员立即撤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并及时报警。长途驾驶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需要休息时车辆应驶入服务区内或驶离高速公路,把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进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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