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刘传海)9月2日下午,山东省聊城市驾驶员杨某驾驶一辆货车在济广高速公路商丘境内行驶途中,车辆所装载的货物突然冒烟起火。危险时刻,幸遇巡逻的商丘高速交警,及时将火扑灭,挽救了一车货物,避免重大财产损失。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豆亚峰介绍,当日下午13时许,他和中队人员盛威 、苏圣威巡逻至济广高速公路K392公里处时,看到一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上正冒着烟雾,车旁有一人正拿着衣服拍打。豆亚峰和盛威眼看大火将起,危急时刻立即停车拿起灭火器跑到货车前,对准着火点进行紧急灭火。几分钟后,货箱内着火点被全部扑灭。货车司机告诉豆亚峰,他叫杨某,山东省聊城市人,从亳州市古井镇拉着一车高度酒准备运往山东省济宁市。行车途中,可能有人将烟头抛出,落进了货车内, 燃着了车厢内包材。发现货车冒烟后,他急忙将车挺进应急车道,由于车上没有灭火器,他只好用衣服前去拍打,没有想到越拍火越大,眼看就要燃起大火。“要不是你们及时扑救,我这车上价值2万余元的酒品等货物将付之于火”,杨某心有余悸的说。
商丘高速交警在此广大驾驶员,请不要随意车窗抛物!要文明驾驶,不要随车抛洒果皮纸屑,特别是着火的烟头这种存在安全隐患的丢弃物。此外,一定要随车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装置,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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