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王艳花)11月27日9时许,焦作高速交警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发现,行至原焦高速40km加685米处,发现一辆豫U牌照黑色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方还摆了一个粉色行李箱,由于路面车流量较大,对行车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焦郑大队民警前往查看,经过民警了解,原来是车辆发生故障动不了了,由于车上没有三脚架,就想到用行李箱来代替三脚架。车主还说车子是红色的会很醒目会保他安全。见此情形,民警一边安排在故障车后方摆放反光锥桶,做好安全措施,一边帮忙联系清障车到现场拖车。同时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他做出相应处罚。
焦郑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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