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2019年12月29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利用星期天时间,对任某等十八名农民工申请执行的十八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截止到当天下午3时,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17万余元的工资款,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任某等十八人在范某、成某等人承包的工地打工,从事搭建钢化大棚等工作。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范某、成某等人共欠十八名工人工资款171390元。后因范某、成某等人业务合伙发生矛盾,对这十八名工人的工资一直未付,任某等人诉至法院。2019年3月19日,沁阳法院经审理后,先后依法对这十八起案件作出判决,判决范某、成某等人应支付这十八名工人的工资款共计171390元。判决后,被告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执行人未自觉履行,这十八名工人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沁阳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张燕考虑到年关将至,工人们的血汗钱应尽快执行,便在立案后第二天通知被执行人。由于通知不到被执行人范某,被执行人成某等人不愿意履行,张燕利用星期天时间,将成某等被执行人通知到庭,经过耐心向被执行人讲解法律法规,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成某等人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使这十八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顺利执结。(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原玉红 )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