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隐患,2月14日上午,孟州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开庭方式审理一起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璩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24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璩某因感情问题到孟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找该妻子关某,双方发生争吵,璩某阻拦关某离开,后关某表弟被害人赵某到场与璩某发生厮打,璩某殴打造成赵某右肩关节脱位。经鉴定,赵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璩某已赔偿被害人赵某损失,并取得谅解。

为避免审判过程中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司法工作人员在防控期间的人身安全,通过沟通协调,孟州市法院与孟州市检察院、孟州市看守所三方视频连线,庭审当天公诉人和被告人均没有出现在审判庭里,而是出现在审判庭的显示屏画面中,与法官“隔空对话”。

被告人璩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具备适用缓刑条件,孟州市法院据此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璩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被告人璩某羁押于孟州市看守所,法官已对其送达判决书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邱劲连 崔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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