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确保涉民生案件的快速执行,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把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优先办理、优先执行。
日前,该院执行法官樊梅翠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马某履行了女儿的6800元抚养费。
2018年8月25日,沁阳法院对程某诉马某为离婚纠纷案作出(2018)豫0882民初20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程某与马某离婚,马某承担婚生女儿的抚养费每月400元至女儿18周岁,马某应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支付当年抚养费。判决后,马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马某又撤回上诉。判决生效后,马某未自觉履行,程某于2020年1月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春节后,沁阳法院执行法官樊梅翠多次与被执行人马某进行电话约谈,从人情伦理到法律责任,给其明理释法,终使马某主动履行了抚养费。日前,当申请人程某收到法院转入其帐户的6800元抚养费后,其打电话激动地说:“真心感谢樊法官了,这抚养费执行的太及时了,春节后5岁女儿的学费终于有了着落。(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原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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