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睦,才能社会和谐。但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不仅直接危害家庭关系和社会和谐,更严重损害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甚至影响到孩子的成才和一生幸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在今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为依法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保护,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沁阳市人民法院联合沁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沁阳市公安局、沁阳市司法局、沁阳市妇女联合会开展沁阳市“反家暴创平安促和谐”专项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坚决抵制家庭暴力”的联合倡议,让全社会都认识到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积极弘扬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家庭伦理的权利观和家庭观,进一步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每一名家庭成员都要树立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谴责家庭暴力行为,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维护平等、互爱、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每一位志愿者要积极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每一名家庭成员都要从我做起,关爱家人,切实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努力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遭遇家庭暴力的 家庭成员,要敢于说“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努力呵护温馨和美的家庭环境。家人、亲朋、邻里要互相关心,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立即劝阻,或协助受害人报警求助,防止家庭暴力升级为恶性犯罪案件。
公、检、法、司、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都要积极参与到反对家庭暴力的行动中来,对家庭暴力采取“零容忍”态度,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依法惩治施暴者;通过曝光家庭暴力案件、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扬善惩恶,群策群力,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携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好我们自己的小家庭,共同维护好社会的大家庭,为消除家庭暴力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全国人民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更要关爱家人,关心社会,众志成城,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平安沁阳、和谐沁阳、法治沁阳!(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张建忠 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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