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6月24日,马村区法院判决一起贩卖毒品案,判处被告人候某爱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元。被告人靳某勋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元。

案情摘要
2019年12月11日9时30分许,马村分局民警将郝某光抓获并缴获一小包吸食剩余的山西老白面。经称重,该包毒品净重1.86克。经鉴定,从该包取样的检材中检出咖啡因成分。
经讯问,郝某光交代是2019年8月22日17时许,郝某光毒瘾上来后,给靳某勋打电话想买毒品,靳某勋接到吸毒人员郝某光欲购买毒品的电话后,遂到同村的候某爱家中,询问家中是否有山西老白面。候某爱在自家中发现其丈夫生前吸食剩余的一包山西老白面,约重450克。候将那包山西老白面以280元的价格贩卖给靳。靳从中取出约50克用于自己吸食,并于当日18时20分许在村口处将剩余山西老白面以280元的价格贩卖给郝某光。
综上,被告人候某爱、靳某勋贩卖毒品咖啡因共计450克。
法院认为
被告人候某爱、靳某勋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毒品之害猛于虎,对待毒贩不可宽。
我国对于毒品打击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请广大群众远离毒品,不要以身试法,
如发现有人吸毒、贩毒、制毒,
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刘芳)
(责任编辑:田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