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陈晓东)9月17日,平顶山石龙区召开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评估工作会,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石龙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进行初步评估。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石龙区积极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区24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格认定、股权量化和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工作,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权益奠定了制度基础。
“我们严格按照区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指导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在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还制订了村集体收益分配机制,为下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了保障。”龙河街道大刘社区副主任王延旗说。
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石龙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研究制定了《石龙区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石龙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等,明确了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为推进农村产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及时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或专题研究会,把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下去,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造势。并加强督促指导。区农业部门派出专门力量,深入各村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邀请市农业局专家讲座、实地指导;派出工作骨干到叶县、舞钢等地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等,促使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各村干部由不懂到明白,由外行到内行,保证了工作扎实开展。
“目前,石龙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经按程序完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制度框架已经建立,下一步将着力在发动群众、发展集体经济上做好文章、取得突破。”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红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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