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日前,河南省沁阳市某村原任村干部任某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面对即将受到的法律制裁,其主动与申请人成某联系,将拖欠成某的3360元餐饮费支付结清。至此,这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从诉讼到执行,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成某开办一家餐饮酒店。2016年至2017年,时任某村委会主任的任某与其他村干部等人多次到成某的酒店吃饭消费并签单。2018年2月16日,因村委换届后任某不再担任村委主任,经成某与任某对账结算,任某尚欠成某餐饮费6720元。后经成某多次向任某催要欠款,任某称所欠餐饮费是村委办事招待所用,应由村委支付。但现任村委主任则称是上届欠的钱,村委账目上没有显示,应该谁签单谁支付。2019年春节前,在成某的多次催要下,任某支付成某3360元,剩余3360元一直未付。为此,成某于2020年10月16日诉至法院。2020年11月16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0882民初30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任某应支付成某餐饮费3360元。
判决生效后,任某未自觉履行,成某于2020年12月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沁阳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张燕把此案作为涉民生案件的重点,立即电话通知任某,告知任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责任。12月13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的任某深知当前的执行形势和法律制裁的力度,便主动联系成某履行了判决义务。(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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