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前组建普查工作机构,2020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时间节点:2018年4月底前组建普查工作机构;6月底前制定普查方案;8月底前完成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11月底前完成清查摸底。2019年1月~3月开展普查登记,4月~9月完成数据处理、质量验收、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研究、普查总结等工作。(记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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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