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核查对象及内容为:2015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由省住建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因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或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引起资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申报该项资质时提交的人员社保、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及企业当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省定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除外。
核查将采取审核申请资料、核实信用情况和核查资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无上述严重失信行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随即办理变更事项,同时启动资质核查。对核查中发现存在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将依法撤销相应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曝光,且该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记者 覃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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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