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支持辐射区、辐射点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好辐射区、辐射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辐射区、辐射点的指导与支持;省自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自创区核心区与辐射区、辐射点良性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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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