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公布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方案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含市批参照公务员待遇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等程序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政策规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续聘、解聘、增资、晋级以及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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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