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胡彦花 通讯员 申晨迪)昨天中午,邯郸驾驶人郭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并且无证驾驶,被细心的事故民警当场查处,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对郭某醉酒驾驶构成犯罪的行为,民警已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2019年4月25日14时许,高速总队四支队接到报警称,辖区京港澳高速往南方向524公里处发生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民警杨中华、刘伟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为一辆冀D牌照的小型客车发生单方事故碰撞到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护栏后又与一辆冀D牌照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当民警迅速设置好事故现场警戒区,准备对事故双方车辆驾驶员做现场询问时,发现小客车驾驶人躲在车后始终拒绝和民警正面接触,当民警走近时,小客车驾驶员想要逃避民警检查,民警当即将其拦住,发现该驾驶员浑身酒味,举止异常,于是拿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现场吹气检测,经检测,驾驶人郭某乙醇含量为128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当民警要求郭某出示驾驶证时,郭某称自己忘拿了,民警通过公安网信息查询系统核查其身份证号,发现郭某并未取得驾驶证。面对民警拿出的证据,郭某终于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和醉驾的事实,称自己当天中午和同事吃饭时喝了白酒,吃完饭驾车从邯郸出发去上海办事,途中经过事发地点时酒劲上头身体不受控制,撞到了护栏然后与半挂车发生了碰撞事故。

对于郭某无证驾驶的违法,民警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另外由于郭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民警已对其作出立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郭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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