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因不满意小区物业的服务管理,被告周某长时间不交付物业费,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其告上法庭,执行期间多次找借口不执行判决,在执行干警采取了强制执行手段后周某方才悔悟,支付了物业费用与违约金。
据悉,河南省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焦作市某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周某系该小区业主。由于周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未交纳过物业管理服务费,该物业管理公司将周某诉至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周某在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该判决生效后,周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物业公司遂向山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到了周某希望其能主动履行判决,周某称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并且物业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已撤离其所在小区,拒绝支付2019年的物业费,一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在多次调解未果后,执行干警果断决策,将周某带回法院,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在周某被带回山阳区法院的途中,周某突然慌了手脚,知道自己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后果很严重。忙请求执行干警联系其家人主动履行义务,将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全部支付于物业公司。此案顺利执结。(通讯员 李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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