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被执行人在有数十万元,仍然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近日,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牛某银行存款进行扣划。
牛某是某工厂的负责人,由于需要大量地砖,2010年,牛某与某建材商签订地砖购货合同,约定由建材商户向牛某工厂提供地砖,货到工地时牛某付地砖款80%,工程完工时全额付清。后商户依照约定提供了地砖,但牛某只给付了部分款项。2011年3月,双方进行结算,牛某还欠货款共计15.6万元。商户多次催收未果,将牛某诉讼至山阳区法院。经判决,牛某应给付建筑商欠地砖款及利息。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督促其主动履行,牛某却以工程款未能完全结清为由拒绝付款。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牛某早已收回大部分工程款,完全有履行判决的能力,故在各大银行查找其财产线索。发现牛某妻子的银行卡资金流动频繁,并在多家银行均有存款,进账达30余万元,近期还有近3万元的大额消费行为,与10万元的定期存单。执行法官当即采取强制扣划措施,并依法通知牛某,该案顺利执结。(通讯员 李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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