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我已把执行款项存入法院帐户了,请你们查收。”近日,一名60多岁的男子在把5000多元款项存入焦作市山阳法院的执行帐户后,急匆匆地向该院执行局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的打来电话。
原来,该男子的儿子逯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款7万元,由逯某承担7286元,在诉期间,逯某向程某支付了2000元医疗费。在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付款义务,逯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程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当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系统查控。但逯某始终联系不上,调查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决定前往逯某的住所地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只有逯某的父母在家,执行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针对该案件情况,向逯某的父母释法说理,耐心做思想教育工作,讲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希望能通过他们联系到逯某,尽快履行义务。
三天后,逯某的父亲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说,害怕影响家人的声誉,决定主动替儿子履行付款义务,并将5000多元执行款汇到法院账户内,于是就有开头的那一幕。(通讯员 李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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