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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5-27 16:48:56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2019年5月27日13时50分,接指挥中心指令,S38新阳高速驻马天中费站外一辆牌照为豫Q*****的白色本田小轿车与一辆拉着收割机的红色货车相互剐蹭,无人员受伤。

      驻马店高速民警沈永俊到达现场后,分别对驾驶员进行询问,经调查询问得知,白色小轿车,因赶路心切,想变道超车,提前进入收费站。但在此过程中,白色小轿车驾驶员,未能全面分析路况,也未提前发出变道提示,强行变道导致车辆相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变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
      民警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事故由小轿车违规变道引起,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该车驾驶员因违反“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行驶”,受到相应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1.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当机动车驾驶员遇到道路狭窄,车流较大的情况时应该耐心等待,遵守交通法规,依次有序通过,不要加塞“走捷径”。
      2.要想安全变更车道,驾驶员首先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侧方以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及时发出变换车道的讯息,为其他车辆留出充分反应时间,以便其他车辆安全行驶;仔细观察后,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示意,并再次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确认准备驶入的车道是否留有安全距离。在不妨碍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向所需车道后,关闭转向灯。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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