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各类产权纠纷案件,全省法院要依法审慎处理。对各类侵犯产权犯罪,“严”字当头、打击到位,同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财产权利;对因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引发的纠纷,认真审查协议不能履行的原因和违约责任,坚决依法支持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依法公正审理财产征收征用案件,合理把握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充分保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审慎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全省各级法院还将开展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拿出实招硬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赵文静 通讯员 朱正宏 陈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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