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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土地部门不过户 指责法院判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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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12-22 16:26:16    来源:大象新闻·法治频道    
      法院委托拍卖的财产,结果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卡了壳。协助办理单位认为是法院判错了,不予办理。法院说判决没有问题,应该办理过户手续。就这样,新乡的马先生为了这件事儿,从2013年等到现在,还是没有个说法。
      2013年6月份,马先生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了位于新乡市定国村编号为新国用(2004)第(03)01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12829平方米。


      马先生说,当时法院有拍卖公告,第一次流拍后,他在第二次竞拍中获得了这块土地。在拍卖前,因为担心土地不能正常交易,他还专门跑到法院去了解情况。
      竞拍成功后,马先生才知道,这块地法院在查封、拍卖期间,还曾被原使用人卖给了新乡市定国村。后来,定国村提出执行异议,虽然法院裁定村委败诉。但是,为了维护和村民的良好关系,马先生给了村里30万。
      在这期间,马先生曾向新乡市原国土资源局三分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对方一开始说,由于无法进驻测绘,暂时不能办理。后来,新乡市原国土资源局给出的答复就是,暂不宜办理。


      12月20号下午,记者跟随马先生一起再次来到了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至今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先是说原因他们已经给法院回复,让马先生自己去找法院。再三追问下,这名工作人员给了这样的解释。

      马先生告诉记者,他竞拍的这块土地,确实是划拨工业用地。但是,法院同时期包括后来拍卖的这种土地,只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都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可是,这种事儿轮到自个儿时,却卡住了。
      当天下午,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姓刘的法官介绍,法院在拍卖过程中这种情况很多,法院的拍卖行为绝对没问题。
      刘法官介绍,法院的拍卖行为并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马先生的事情拖了这么多年,主要是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配合办理。为了这事儿,法院曾给对方下达过三次协助执行通知。
      从2013年至今,手续一直办不了,马先生通过打听得知:他买下的这块土地后续涉及拆迁,土地规划可能要变。有关部门一再推脱,马先生猜测很可能与此有关。




      马先生认为,即便是这样,也不应当影响自己现在办理过户。如果将来涉及到土地性质变更,他也完全愿意配合。(大象新闻·法治频道记者 徐清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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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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