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到2018年年底,要构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方式和全过程溯源管理模式,年底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到2019年年底,试点企业落实废铅蓄电池规范化管理制度,建成废铅蓄电池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到2020年年底,试点企业的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不低于40%。
为有效遏制废铅蓄电池违规回收、非法冶炼、非法倾倒行为,我省将探索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方式和全过程溯源管理模式,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依托自有销售渠道建立废铅蓄电池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各回收体系收集的废铅蓄电池最终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利用处置。同时,建立废铅蓄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实行废铅蓄电池全过程线上信息跟踪,实现废铅蓄电池自产生至再生铅企业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的目标。
环保、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也将发挥各自职能,将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行业持续纳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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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