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月4日11时20分许,八支队巡逻民警在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上行616公里时,发现一辆坦克300在应急车道停放

当民警上前检查时,闻到司机身上散发出酒精气味,经查司机胡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场传唤驾驶员到单位接受调查,经查: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此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62条第2款。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南高速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无论何时何地,切莫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拒绝酒驾、文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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