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探索建立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机制,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重点解决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或暗示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等问题。
按照规定,河南省各级环保部门会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河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到2020年,河南将通过环境监测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实现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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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