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郑州市经开区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我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措施。疫区内应扑杀生猪扑杀完成后,经6个星期连续监测排查,未发现新的病例和监测阳性。经我省畜牧兽医部门对疫区检测,对疫情扑灭情况进行验收,符合关于疫区解除封锁的规定,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郑州市非洲猪瘟疫区封锁从10月1日零时起解除。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郑州市经开区非洲猪瘟疫区封锁解除后,我省生猪调运除获嘉县不能出县、新乡市不能出市外,其他地区生猪可在我省范围内规范调运。我省生猪产品调运除获嘉县不能出新乡市、新乡市不能出省外,其他地区生猪产品调运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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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