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胡彦花 通讯员 刘传海)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然而,陕西渭南司机屈某却心存侥幸,为逃避检查,竟然在交易市场上借个年检标志粘贴在车前,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被商丘高速交警当场查获。

据介绍,3月3日19时20分,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陈宪伟、民警王任田等在连霍高速检查站例行检查任务,一辆临时车牌号为鲁B0B29N小型轿因形迹可疑被民警拦停检查。经查发现,该车逾期未年检、未投保强制保险、使用其它机动车保险标志。司机告诉民警,他叫屈某普,陕西省渭南市人,与朋友从陕西渭南出发去山东买车,在青岛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相中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但该车未年检、未投保强制保险。爱车心切、贪图便宜的屈某为了逃避返家路上交警检查,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上借了个年检标志粘贴在车前,一路疾驰驶向陕西。
随后,民警依法对屈某普给予逾期未年检处罚200元、记3分,未投保强制保险处罚1800元,使用其它机动车保险标志处罚3000元的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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