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殷甜甜)2019年5月13日下午16时许,正在宁洛高速新城区站执勤的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白联合、刘兵兵,发现一辆豫DKF***的临牌黑色大众小客车下高速时走走停停,似有逃避检查的嫌疑。民警随即上前将其引至待检区。当要求驾驶员赵某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时,赵某才承认自己出门匆忙未带驾驶证。民警利用其身份证件对驾驶信息进行查询后确定其拥有“C1”驾驶证,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不按规定携带驾驶证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驾驶员赵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驾驶员赵某接受处罚后表示将会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绝不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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